常見問題

地區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導的嶄新基層醫療服務,透過公私合營、醫社合作,以地區為本,目的是:

  1. 提高市民對疾病預防的意識及增強他們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;
  2.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,以預防慢性疾病;
  3. 對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,以控制病情;
  4. 增加市民獲得基層醫療服務的渠道。

每區的地區康健中心由一間主中心及數間附屬中心組成,作為地區的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。

主中心將會透過個人服務環節及小組形式提供基層醫療服務,包括第一、第二及第三層預防計劃。附屬中心將會提供健康推廣、教育、疾病篩查計劃及其他小組活動。

首間地區康健中心將在葵青區推行,並在2019年9月啟用。地區康健中心計劃將會逐步擴展至其他地區。而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則在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服務。

於地區康健中心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。

參加者須

  • 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簽發香港身分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
  • 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及
  • 於地區康健中心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。

參加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住址證明/附有其姓名、公司名稱及公司地址的工作證明

會員登記費用全免,一經登記後,參加者只要繼續合符資格,會員資格不變。

本計劃包括第一、第二及第三層預防計劃。第一層預防計劃由健康推廣及疾病預防活動組成。第二層預防包括健康風險評估、糖尿病及高血壓的篩查。第三層預防計劃涵蓋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區復康。

網絡服務提供者可否查閱地區康健中心會員在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醫療紀錄?

所有地區康健中心的會員均須登記參加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。地區康健中心將無法為退出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提供合適服務。因此,該等人士需要終止地區康健中心計劃的會籍。

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主要用於與治療糖尿病及高血壓相關的診金、藥費和檢查化驗費三類開支。涵蓋的檢查化驗項目包括空腹血糖、口服葡萄糖耐量測試、糖化血紅素、肝功能、腎功能、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、微蛋白尿、靜態心電圖等。醫生會因應臨床需要,安排合適的檢查化驗項目。

視乎個別網絡醫生所而定,醫生的診金及藥費沒有劃一收費。市民會在選擇診症醫生時獲悉各網絡醫生的診金收費以作參考。

若以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來繳付檢查化驗費用,單項醫學化驗收費為港幣70元、多項醫學化驗收費為港幣150元;另外,每次靜態心電圖收費為港幣150元。

就醫生的診金及藥物收費方面,若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足以全數支付網絡醫生的收費,包括診金及藥費,患者必須以此券繳付全額費用。若此券餘額不足以全數支付相關費用,患者須先扣取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,再自行繳付醫生收費餘額。

就檢查化驗收費方面,若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足以全數支付檢查化驗費用,患者必須以此券繳付該費用。若此券餘額不足以全數支付相關費用,患者須自行承擔原價全額檢查化驗收費。例子如下:

(例一) 如患者的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足以支付300元的網絡醫生收費,患者不能用200元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外加自己的100元現金作繳付,而必須使用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繳付全數300元。

(例二) 如患者的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為50元,不足夠繳付70元的醫學化驗費,患者須自行繳付原價全額的化驗收費。

(例三) 如患者的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為50元,不足夠繳付350元的醫生收費,患者須先扣取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,再自行繳付300元餘額。

適用。患者可以使用長者醫療券支付先導計劃所涵蓋的服務收費。

不能。若患者已使用公營醫療系統(例如醫管局)內相同的治療服務,便不能參與先導計劃。若參與先導計劃的患者在參加計劃後,選擇使用公營醫療系統作跟進治療,該患者須立刻通知地區康健中心護理統籌主任並退出計劃。

不需要。該患者的「慢性疾病管理券」餘額(如有)將會被即時註銷。